1、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目录》是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,是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依据。现用《目录》自2001年3月出台以来,发挥了切实的指导作用,为规范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领域提供了依据。
2、中申咨询为您整理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》,该目录采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;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。
3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《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》,该目录采用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;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。
4、市政府颁布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。法人和自然人可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指导目录,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。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合设立“一门式”服务窗口,提供政策咨询服务,协调解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。
5、研究分析和平衡协调本市全社会资金状况,研究提出政府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;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工作,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;统筹安排建设性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。价格监测监督处负责本市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、分析和综合调控。
在知识产权方面,上海蓝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个,软件著作权数量达到12个,专利信息达到6项。此外,上海蓝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还直接控制企业1家。基于上海蓝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、知识产权布局以及经营数据,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础条件,可提前规划。
1、今年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》,确定了9个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,临港产业区涉及到新能源、民用航空制造业、先进重大装备、新能源汽车、海洋工程装备等5个。
2、上海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利条件如下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的需要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。
3、《上海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行动方案(2009—2012年)》于2009年5月27日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以沪经信办(2009)268号印发。《行动方案》分战略思路、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、主要举措三个部分。
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(一)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。 (二)企业通过自主研发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,获得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。
年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必须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和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第11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。 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。
准备好如下证件资料: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(同一张纸上)。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房本的原件、复印件。(有的网点不必须,带着万无一失)如果是贷款购房,需要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还需要提供一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,旨在核实本人名下是否真正存在该贷款项。
1、在2012年的第八届中国(上海)国际新型外墙装饰材料展览会上,其专业性和产业链的完整性备受瞩目。展会集中展示了五大类产品:节能保温材料、外墙装饰材料、室内环境精品装饰产品、节材产品及节能设备,以及节地技术(新型结构技术体系)。
2、在2012第八届中国(上海)国际新型外墙装饰材料展览会中,汇聚了全球建筑建材领域的翘楚,如陶氏、可耐福等国际知名企业,以及北新、万华等国内知名品牌。
3、年,一场盛大的外墙装饰材料展览会在中国上海拉开帷幕,这是第八届中国(上海)国际新型外墙装饰材料展览会。展会的具体时间为8月15日至17日,为期三天,为行业同仁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交流与展示平台。展览的地点设在上海的标志性地标——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,具体地址位于龙阳路2345号。
4、上海国际保温材料展作为中国外墙保温行业的专业盛会,备受国内外企业的瞩目与支持。众多知名企业如洛克威、可耐福、意大利GAMMA和STM等国际巨头,以及国内企业如亚什兰、裕宸、亚士创能等,均在该展会上亮相并保持长期合作。
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,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,节约能源,保护土地资源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系指除实心粘土砖外的所有建筑墙体材料。第三条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建委)是本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。
该办法旨在促进和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,通过合理的基金征收和使用,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,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。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措施,推动产业升级,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本办法的正式实施从文件发布之日起,有效期设定为五年,期间将作为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指导依据。任何与此期限相关的活动都将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。
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与使用管理中,对于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,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。首先,如果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全额缴纳专项基金,市、区县墙材管理部门及其委托单位会采取行动,要求补缴欠款。从滞纳之日起,每日将按照万分之五的比率加收滞纳金,以确保基金的正常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