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专家讲课费、咨询费发放标准 专家讲课费(讲座、论坛、报告等)执行以下标准(税后):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;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;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;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。
2、院士与全国知名专家: 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,体现其权威和行业地位。值得注意的是,每个半天讲座通常折算为4学时,其他人员根据级别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依据: 浙江省财政厅的《浙财行〔2018〕1号》文件 专家咨询费标准 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,每日税后咨询费范围通常在1500至2400元。
3、副高级职称: 每学时500元,半天讲座则为2000元。正高级职称和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:每学时1000元和1500元起,彰显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影响力。对于其他级别的人员,参照上述标准相应调整,如省部级对应院士、厅局级对应正高级,处级对应副高级,处级以下为中级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技术交易,加速技术成果转化,维护技术市场秩序,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交易、技术交易服务以及与技术市场相关的活动,适用本条例。
第一条:为了促进技术交易、加速技术成果转化、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并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:在本省行政区域内,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技术交易、技术交易服务以及与技术市场相关的活动,适用本条例。
第五条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,鼓励建立和完善专业化、社会化和网络化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。鼓励建设和完善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平台,收集、发布技术成果供求信息,拓宽信息渠道,实现技术交易信息资源共享。
法律分析: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申报条件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。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%。
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: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。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。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。
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:(一)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。(二)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。
浙江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专业化指标需要同时满足 企业注册在浙江省境内,成立3年以上,目前在正常经营,没有出现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、近三年发生过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事故、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、严重失信行为的。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0%。
浙江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满足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六个方面指标。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,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。注册地是浙江省,截至上年末,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。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%。